吴凤墓吳鳳墓

[清] 林维朝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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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立志在成仁,

遑惜区区七尺身。

生不作伥全汉族,

死能为厉靖番尘。

海枯石烂威犹烈,

地老天荒泽未湮。

社口苍凉遗冢在,

后人崇拜仰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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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立志在成仁,

遑惜區區七尺身。

生不作倀全漢族,

死能爲厲靖番塵。

海枯石爛威猶烈,

地老天荒澤未湮。

社口蒼涼遺冢在,

後人崇拜仰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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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朝

清1868—1934),字德卿,又字劳生,号翰堂,别

林维朝,携眷返回福建原籍。明治三十年(1897)以水土不服,加上怀乡心切,乃挈眷归台。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汉文教师,明治三十三年(1900)辞教职,任新港区街庄长。三十五年(1902)授绅章,四十一年(1908)获聘为嘉义厅参事。大正六年(1917)改「登云书院」春秋二季之乐局为「舞凤轩」,奖倡新港北管剧团。十二年(1923)与新港文人共组「鷇音吟社」。生平著有《劳生略历》、《初啭集》、《怡园吟草》,编有《怡园唱和集》等。2006年林维朝曾孙媳陈素云选录编订其生平作品为《林维朝诗文集》,由国史馆出版。〖参考张子文等《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暨日据时期》,台北:国家图书馆,2003年12月;陈素云主编《林维朝诗文集》,台北:国史馆,2006年11月。〗兹以陈素云编《林维朝诗文集》为底本,参考《初啭集》稿本、《怡园唱和集》稿本,以及黄哲永先生收藏之《怡园吟草》,与《台湾日日新报》、《台南新报》、《庆飨老典录》、《采诗集》、《栎社课卷》、《东宁击钵吟前后集》、《台湾诗钞》所刊登林维朝诗增补编校。(江宝钗、陈素云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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