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四 (甲辰年)以菊花餉惲薇孫學士詩來用淵明自擬作此答之 其十四 (甲辰年)

[清] 李希圣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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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兴亡等一时,

长沙勋德使人思。

黄尘碧海须臾事,

始觉羲皇是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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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國興亡等一時,

長沙勳德使人思。

黃塵碧海須臾事,

始覺羲皇是義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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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圣

清1864—1905

清湖南湘乡人,字亦元。光绪十八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初治训诂,工诗文。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皆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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