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 其二 (癸卯年)論詩 其二 (癸卯年)

[清] 李希圣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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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下方回有别肠,

力排昆体媚陈黄。

岂知同出河阳李,

笑煞谈诗朱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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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下方回有別腸,

力排崑體媚陳黃。

豈知同出河陽李,

笑煞談詩朱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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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圣

清1864—1905

清湖南湘乡人,字亦元。光绪十八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初治训诂,工诗文。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皆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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