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

[宋] 包恢 · 诗

简体

巡历郡邑间,

人若未厌弃。

夹道争向观,

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听馀,

咸谓物吐气。

老奸与宿赃,

神夺而心悸。

预知犯难逃,

已多速奔避。

先尝受其赇,

今皆偿之既。

非慑使者来,

安得自知畏。

予默揆诸心,

斯言未深契。

一切气不美,

先儒说有味。

彝伦若尽去,

太半为鬼魅。

禽兽争食人,

殆盈野盈市。

迹其所作为,

殆恶过异类。

不洁食不饱,

甚焉官与吏。

惨酷以济之,

甚若豺虎噬。

岂直如得情,

哀矜至流涕。

刑法用当穷,

根本惕若厉。

岂谓犹有民,

能喜使者至。

或鞠躬焚香,

或远送旗帜。

望来漳民情,

愿留泉民意。

此犹硕果然,

不食生可觊。

惟知有罪者,

患不速去离。

何啻千百辈,

施行才一二。

自叹水一杯,

孰救炎火炽。

伤心复伤心,

竟夕不能寐。

繁體

巡歷郡邑間,

人若未厭棄。

夾道爭向觀,

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聽餘,

鹹謂物吐氣。

老奸與宿贓,

神奪而心悸。

預知犯難逃,

已多速奔避。

先嚐受其賕,

今皆償之既。

非懾使者來,

安得自知畏。

予默揆諸心,

斯言未深契。

一切氣不美,

先儒說有味。

彝倫若盡去,

太半爲鬼魅。

禽獸爭食人,

殆盈野盈市。

跡其所作爲,

殆惡過異類。

不潔食不飽,

甚焉官與吏。

慘酷以濟之,

甚若豺虎噬。

豈直如得情,

哀矜至流涕。

刑法用當窮,

根本惕若厲。

豈謂猶有民,

能喜使者至。

或鞠躬焚香,

或遠送旗幟。

望來漳民情,

願留泉民意。

此猶碩果然,

不食生可覬。

惟知有罪者,

患不速去離。

何啻千百輩,

施行才一二。

自嘆水一杯,

孰救炎火熾。

傷心復傷心,

竟夕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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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恢

宋1182—1268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谿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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