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提刑永仲以清名室志先德也诗以美之陳提刑永仲以清名室志先德也詩以美之

[宋] 王十朋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三句

有平仄

简体

庞公尝有言,

我独遗以清。

贤者于子孙,

所遗良不轻。

颍川老龙公,

落落前朝英。

帝命作南伯,

清德如广平。

宸翰一字褒,

不啻华衮荣。

是以自贤孙,

持节蜚英声。

结庐桐城隅,

室以清为名。

仰不忝厥祖,

俯能规后生。

我来聚星地,

喜见此老成。

公清不自言,

蔼然著乡评。

时焉访其室,

鄙吝不敢萌。

如觌任棠水,

似濯沧浪缨。

愿移清室风,

于以清寰瀛。

繁體

龐公嘗有言,

我獨遺以清。

賢者於子孫,

所遺良不輕。

潁川老龍公,

落落前朝英。

帝命作南伯,

清德如廣平。

宸翰一字褒,

不啻華衮榮。

是以自賢孫,

持節蜚英聲。

結廬桐城隅,

室以清爲名。

仰不忝厥祖,

俯能規後生。

我來聚星地,

喜見此老成。

公清不自言,

藹然著鄉評。

時焉訪其室,

鄙吝不敢萌。

如覿任棠水,

似濯滄浪纓。

願移清室風,

于以清寰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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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

宋1112—1171

王十朋(一一一二~一一七一),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初添差绍兴府佥判,三十年,除秘书省校书郎,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三十一年,迁著作佐郎、大宗正丞,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孝宗即位,除司封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累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改兼侍讲、侍御史。隆兴二年(一一六四),知饶州。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夔州。三年,知湖州。四年,知泉州。七年,除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卒,年六十。谥忠文。有《梅溪前后集》及奏议等五十四卷。事见本集附录《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王十朋诗,以明正统刘谦刊《梅溪先生文集》(即《四部丛刊》影印本)为底本,此本刊印粗陋,但后来各刊本均出此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并参校清雍正唐传鉎重编《宋王忠文公全集》五十卷本(简称雍正本)和光绪重刊本(简称光绪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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