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有戒石饬官吏某至夔之初□□□□□诗以自警云州縣有戒石飭官吏某至夔之初□□□□□詩以自警云

[宋] 王十朋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九句

有平仄

简体

尔俸尔禄民膏脂,

下民易虐天难欺。

圣训昭昭日月垂,

刻石于庭励官师。

臣庭坚字尤瓌奇,

光尧宸翰增光辉。

坤维门户州名夔,

庭前戒石俨昭垂。

笔画微茫观者疑,

太岁在酉嘉平时。

吉日丁亥刑牲牺,

命工举石少高之。

一新栏槛严謢持,

银钩照眼光陆离。

天威咫尺颜不违,

虐民之事焉可为。

勿谓苍苍不吾知,

与尔同僚共孜孜。

繁體

爾俸爾祿民膏脂,

下民易虐天難欺。

聖訓昭昭日月垂,

刻石于庭勵官師。

臣庭堅字尤瓌奇,

光堯宸翰增光輝。

坤維門戶州名夔,

庭前戒石儼昭垂。

筆畫微茫觀者疑,

太歲在酉嘉平時。

吉日丁亥刑牲犧,

命工舉石少高之。

一新欄檻嚴謢持,

銀鈎照眼光陸離。

天威咫尺顔不違,

虐民之事焉可爲。

勿謂蒼蒼不吾知,

與爾同僚共孜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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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

宋1112—1171

王十朋(一一一二~一一七一),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初添差绍兴府佥判,三十年,除秘书省校书郎,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三十一年,迁著作佐郎、大宗正丞,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孝宗即位,除司封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累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改兼侍讲、侍御史。隆兴二年(一一六四),知饶州。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夔州。三年,知湖州。四年,知泉州。七年,除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卒,年六十。谥忠文。有《梅溪前后集》及奏议等五十四卷。事见本集附录《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王十朋诗,以明正统刘谦刊《梅溪先生文集》(即《四部丛刊》影印本)为底本,此本刊印粗陋,但后来各刊本均出此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并参校清雍正唐传鉎重编《宋王忠文公全集》五十卷本(简称雍正本)和光绪重刊本(简称光绪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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