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 其二魚 其二

[宋] 丁谓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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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各相忘,

鱼虾同一波,

乐哉乐哉。

莫贪钓上饵,

去作鼎中羹,

戎哉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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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各相忘,

魚蝦同一波,

樂哉樂哉。

莫貪釣上餌,

去作鼎中羹,

戎哉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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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江湖之中彼此相忘,鱼虾同在一波之中,快乐啊快乐。不要贪图钓钩上的诱饵,去到□(原文缺字)鼎中的羹汤,戎啊戎啊。

注释

相忘:《庄子·大宗师》「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饵:钓钩上的诱饵。 □:原文缺字。 戎哉:义未详,疑为「戒哉」之讹,作警诫语读。

赏析

此篇以三三七短句作警世之谣。前段「江湖相忘」化用《庄子》鱼处于江湖、相忘于名利之境,「鱼虾同一波」写共处之乐,叠用「乐哉」直抒旷达自适之怀;后段陡然一转,「莫贪钓上饵」点出诱饵之危,「去□鼎中羹」写贪饵而入鼎烹煮之祸(原文缺字),再以「戎哉」叠叹收束警意。全辞以鱼自况,由乐而戒,前扬后抑,节奏短促如谣谚,语浅而意深,寄寓知足不辱、见可欲则思祸、勿贪外求以自全的处世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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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谓

宋966—1037

丁谓(九六六~一○三七),字谓之,后更字公言,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太宗淳化三年(九九二)进士,为饶州通判。真宗咸平初除三司户部判官,权三司使。大中祥符初因阿谀真宗封禅,拜三司使。五年(一○一二),进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后出知升州。天禧三年(一○一九)以吏部尚书复参知政事。四年,为枢密使,迁平章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六)。干兴元年(一○二二)封晋国公。仁宗即位,为山陵使,获罪贬崖州司户参军。明道中以秘书监致仕。景祐四年卒(同上书卷一二○),年七十二。有《丁谓集》八卷、《虎丘集》五十卷、《刀笔集》二卷、《青衿集》三卷、《知命集》一卷(《宋史·艺文志》),均佚。《东都事略》卷四九、《宋史》卷二八三有传。 丁谓诗,今从《西昆酬唱集》(《四部丛刊》本)、影印《诗渊》等书录得一百二十五首,编为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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