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湖洲郡博曾甲山乡丈贈湖洲郡博曾甲山鄉丈

[明] 庞嵩 · 诗

简体

文章畴昔仰湖郡,

实履谁将复古诚。

琢玉定须原抱璞,

铸颜端喜获蜚声。

两斋拆养惟安定,

一乐寻真是伯程。

庭下三鳣原有兆,

先生从此道弥亨。

繁體

文章疇昔仰湖郡,

實履誰將復古誠。

琢玉定須原抱璞,

鑄顏端喜獲蜚聲。

兩齋拆養惟安定,

一樂尋真是伯程。

庭下三鱣原有兆,

先生從此道彌亨。

该作品暂无平仄数据。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庞嵩

明?—?

明广东南海人,字振卿。嘉靖十三年举人。二十三年官应天通判,进治中,屡摄尹事,治堤筑防,平反冤狱,多有善政。迁南京刑部员外郎,进郎中,又迁曲靖知府,以老罢,年仅五十。早年从学于王守仁,讲学罗浮山,学者称弼唐先生。在官常集诸生相与讲习。后复从湛若水游。有《刑曹志》。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