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终隐二章章十句可以終隱二章章十句

[明] 释函是 · 诗

简体

可以终隐,

哀我后人。

可以终默,

谁迪先民。

毋尚孤洁,

任其爱瞋。

四众之式,

不淄不磷。

深心坚忍,

尽未来身。

内无系念,

外无长物。

一瓶一钵,

一杖一笠。

要行便行,

要住便住。

无愧古人,

无欺后嗣。

慎乃典型,

永垂来祀。

繁體

可以終隱,

哀我後人。

可以終默,

誰迪先民。

毋尚孤潔,

任其愛瞋。

四衆之式,

不淄不磷。

深心堅忍,

盡未來身。

內無繫念,

外無長物。

一瓶一鉢,

一杖一笠。

要行便行,

要住便住。

無愧古人,

無欺後嗣。

慎乃典型,

永垂來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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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函是

明1608—1686

函是,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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