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给事便省归蜀童給事便省歸蜀

[明] 罗玘 · 诗

简体

百四十八岁,

中分当此年。

相看似宾主,

人拟是神仙。

冠忽加头上,

子方归日边。

丁宁焚谏草,

恐与蜀人传。

繁體

百四十八嵗,

中分當此年。

相看似賔主,

人擬是神僊。

冠忽加頭上,

子方歸日邊。

丁寧焚諫草,

恐與蜀人傳。

该作品暂无平仄数据。

解说

该作品暂无解说。可查看 作者全部作品。

罗玘

明1447—1519

明江西南城人,字景鸣。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编修。正德初迁南京太常寺卿。时刘瑾专权,李东阳依违其间,玘虽为东阳所举,仍贻书责之,且请削门生之籍。累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遇事严谨,为僚属所敬服。七年冬,考绩赴都,引疾致仕归。博学好古文,追求奇奥,学者称圭峰先生。卒谥文肃。有《类说》、《圭峰文集》。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