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录后简萧罗两都宪審録後簡蕭羅兩都憲

[明] 薛瑄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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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梧鸣凤应朝阳,

龙敕颁来带御香。

寒冱一时回暖气,

幽潜随处发天光。

平反自可归台宪,

钦恤惟应仰圣皇。

还见星轺辞辇毂,

恩波行复遍遐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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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梧鳴鳳應朝陽,

龍勅頒來帶御香。

寒沍一時廻煖氣,

幽潜隨處發天光。

平反自可歸臺憲,

欽恤惟應仰聖皇。

還見星軺辭輦轂,

㤙波行復遍遐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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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瑄

明1389或1392—1464

明山西河津人,字德温,号敬轩。少工诗赋,后从高密魏希文、海宁范汝舟治理学,即尽焚所作诗赋。永乐十九年进士。旋居父丧,悉遵古礼。宣德中服除,授御史。三杨当国,欲见之,谢不往。正统间,初为山东提学佥事,以白鹿洞学规开示诸生,亲为讲授,人呼薛夫子。召为大理寺左少卿,以正直忤宦官王振,被诬下狱,几被杀。景帝嗣位,起大理寺丞。天顺间,官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阁预机务。寻致仕。卒谥文清。其学全本程、朱,以为自朱熹后,无烦著作,直须躬行。修己教人以复性为主。有《读书录》、《薛文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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