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至吕瑰再次王韵辞其赆回至呂瑰再次王韻辭其贐

[明] 潘希曾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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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依香案玉皇前,

手捧纶音下九天。

不用橐金酬使越,

须知封土在安边。

周爰归去风生袖,

长揖分离思满川。

从此相望无远迩,

讴歌同答太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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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依香案玉皇前,

手捧綸音下九天。

不用橐金酬使越,

須知封土在安邊。

周爰歸去風生袖,

長揖分離思滿川。

從此相望無遠邇,

謳歌同荅太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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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希曾

明1476—1532

明浙江金华人,字仲鲁,号竹涧。弘治十五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出核湖广等地边储归,不赂刘瑾,被廷杖除名。瑾败,起刑科右给事中。嘉靖时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入为工部右侍郎。治河有功。官至兵部左侍郎。有《竹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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