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五章)道德經(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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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繁體
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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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注释
明民:明,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贼:伤害的意思。 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大顺:自然。
名句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