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应举议归鄞江送應舉議歸鄞江

[明] 林鸿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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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才能赡,

三吴旧缙绅。

遐方得循吏,

圣代喜儒臣。

鄞水南归海,

丹山东入闽。

因知怀惠日,

两地总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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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才能贍,

三吳舊縉紳。

遐方得循吏,

聖代喜儒臣。

鄞水南歸海,

丹山東入閩。

因知懷惠日,

兩地總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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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

明?—?

明福建福清人,字子羽。洪武初以人才荐,授将乐县学训导,官至礼部员外郎。性落拓不善仕,年未四十自免归。工诗,为闽中十才子之首。有《鸣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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