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秋 其十八

[明] 林鸿 · 诗

简体

圣人立名教,

朋友居人伦。

异体相谋合,

惟德可为邻。

何如便佞子,

婉娈来相亲。

昔为金与兰,

中道若参辰。

投以明月珠,

按剑反见嗔。

对面隔山岳,

欲达路无因。

数疏既有戒,

昌言迹非真。

惟应管鲍交,

此道恒自信。

繁體

聖人立名教,

朋友居人倫。

異體相謀合,

惟徳可為鄰。

何如便佞子,

婉孌來相親。

昔為金與蘭,

中道若參辰。

投以明月珠,

按劍反見嗔。

對面隔山岳,

欲達路無因。

數疏既有戒,

昌言跡非真。

惟應管鮑交,

此道恒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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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

明?—?

明福建福清人,字子羽。洪武初以人才荐,授将乐县学训导,官至礼部员外郎。性落拓不善仕,年未四十自免归。工诗,为闽中十才子之首。有《鸣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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