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之梧州

[明] 林大春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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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随幕府典兵符,

郡国犹藏汉版图。

此去若过泷水上,

逢人应说旧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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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隨幕府典兵符,

郡國猶藏漢版圖。

此去若過瀧水上,

逢人應說舊蒼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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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春

明1523—1588

明广东潮阳人,字邦阳,一字井丹。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行人,累官浙江提学副使,致高拱私党于法,为言官论劾,罢官。有《井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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