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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李之世 · 诗

简体

处世如浮萍,

大都无不可。

昨日与今朝,

头颅渐非我。

有酒不肯醉,

坐惜流光过。

何来美少年,

娉婷复婀娜。

下马闯柴扉,

长揖当阶坐。

中厨出浊醪,

荐以秋园果。

一觞复一酌,

颓然白日堕。

客子殊未阑,

主人已高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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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世如浮萍,

大都無不可。

昨日與今朝,

頭顱漸非我。

有酒不肯醉,

坐惜流光過。

何來美少年,

娉婷復婀娜。

下馬闖柴扉,

長揖當階坐。

中廚出濁醪,

薦以秋園果。

一觴復一酌,

頹然白日墮。

客子殊未闌,

主人已高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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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世

明?—?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山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雪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诗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藏叙》、韩上桂《北游草叙》二文,可供参考。康熙《新会县志·艺文下》录其诗三十一首、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八首,《明诗纪事》六首。《鹤汀集》录有邑志小传、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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