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斋送张肖甫 其二郡齋送張肖甫 其二

[明] 李攀龙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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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君何所有,

城上太行山。

落日堪相忆,

浮云未可攀。

俱言张翰去,

得御李膺还。

莫自悲秋色,

能摧壮士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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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君何所有,

城上太行山。

落日堪相憶,

浮雲未可攀。

俱言張翰去,

得御李膺還。

莫自悲秋色,

能摧壯士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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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龙

明1514—1570

明山东历城人,字于鳞,号沧溟。少孤家贫,嗜诗歌,厌训诂之学,日读古书,里人目为狂生。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刑部广东司主事,擢陕西提学副使,累迁河南按察使。母丧,心痛病卒。官郎署时,与谢榛、吴维岳、梁有誉、王世贞称“五子”,又益以吴国伦、徐中行称“后七子”,而以攀龙、世贞为魁首,操海内文章之柄垂二十年。其持论诗不读盛唐以后人集,文不读西汉以后人作。攀龙有才力,诗以声调称,然古乐府似临摹帖,并无可观。文章失之模拟生涩,而效之者甚众。有《古今诗删》、《李沧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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