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包大中长芦知事送包大中長蘆知事

[明] 李攀龙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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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水流何溅溅,

君去春花车马前。

入幕官僚清宴久,

挥毫渤海白云天。

相将牛酒劳从事,

未少鱼盐给俸钱。

此去陆沉无不可,

于今蓟北静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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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水流何濺濺,

君去春花車馬前。

入幕官僚清宴久,

揮毫渤海白雲天。

相將牛酒勞從事,

未少魚鹽給俸錢。

此去陸沉無不可,

于今薊北靜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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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龙

明1514—1570

明山东历城人,字于鳞,号沧溟。少孤家贫,嗜诗歌,厌训诂之学,日读古书,里人目为狂生。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刑部广东司主事,擢陕西提学副使,累迁河南按察使。母丧,心痛病卒。官郎署时,与谢榛、吴维岳、梁有誉、王世贞称“五子”,又益以吴国伦、徐中行称“后七子”,而以攀龙、世贞为魁首,操海内文章之柄垂二十年。其持论诗不读盛唐以后人集,文不读西汉以后人作。攀龙有才力,诗以声调称,然古乐府似临摹帖,并无可观。文章失之模拟生涩,而效之者甚众。有《古今诗删》、《李沧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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