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逢同年高令

[明] 李维桢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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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觞我沙河岸,

十载相逢各诧颜。

腰佩鱼符今不贱,

花开雁塔旧同攀。

傍河官柳低波绿,

狎客仙凫占渚闲。

更把瑶琴留取醉,

座中流水听潺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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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觴我沙河岸,

十載相逢各詫顏。

腰佩魚符今不賤,

花開鴈塔舊同攀。

傍河官柳低波綠,

狎客仙鳧占渚閒。

更把瑤琴留取醉,

座中流水聽潺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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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桢

明1547—1626

明湖广京山人,字本宁。隆庆二年进士。授编修,进修撰,出为陕西参议,迁提学副使,天启初以布政使致仕家居。又召为南京太常卿,不就,以荐为南京礼部右侍郎,进尚书。博闻强记,文章弘肆有才气,海内请求者如市,负重名四十年,其诗文声价腾涌,然多应酬之作,品格不高。有《史通评释》、《黄帝祠额解》及《大泌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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