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涉汝诗呈去非伯仲再和涉汝詩呈去非伯仲

[宋] 葛胜仲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三句

有平仄

简体

清汝如荆溪,

不异我州里。

奔流相豗蹙,

敢谓衣带水。

携宾泛漫汗,

画鹢延缘苇。

出城散腰脚,

朱墨逃纷委。

却望城中塔,

烟林隐孤峙。

何人貎清景,

墨笔可就泚。

幽寻要关楗,

善饱未遗矢。

尘缨政堪濯,

凡髓亦可洗。

不须学东山,

韶颜载桃李。

顾当似白傅,

玉粒炊船尾。

脍缕斫鲜鳞,

遣客动食指。

风流得意事,

一官不愿徙。

脱有戚戚时,

晤言消之耳。

繁體

清汝如荆溪,

不異我州里。

奔流相豗蹙,

敢謂衣带水。

携賓泛漫汗,

畫鷁延緣葦。

出城散腰脚,

朱墨逃紛委。

却望城中塔,

烟林隱孤峙。

何人貎清景,

墨筆可就泚。

幽尋要關楗,

善飽未遺矢。

塵纓政堪濯,

凡髓亦可洗。

不須學東山,

韶顔載桃李。

顧當似白傅,

玉粒炊船尾。

膾縷斫鮮鱗,

遣客動食指。

風流得意事,

一官不願徙。

脱有戚戚時,

晤言消之耳。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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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胜仲

宋1072—1144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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