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方用韵见寄次韵奉谢兼呈元东诗二首和元方用韻見寄次韻奉謝兼呈元東詩二首
[宋]
葛胜仲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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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律高峰与激流,
五言佳处似苏州。
宁甘鬲县中漓酒,
不羡宣城赏弈秋。
白首同归相器重,
青云一蹙岂淹留。
外家门阀期君大,
作德虽休更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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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律高峯與激流,
五言佳處似蘇州。
寧甘鬲縣中漓酒,
不羨宣城賞弈秋。
白首同歸相器重,
青雲一蹙豈淹留。
外家門閥期君大,
作德雖休更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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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胜仲
宋1072—1144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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